3月12日晚间,天力锂能披露的《关于签署lt;;合作框架协议gt;;的公告》显示,与新疆叶城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计划与叶城县辖区内社会资源方在锂矿选采、锂盐加工、锂电池材料制造等项目进行合作投资。公司计划投资60亿元,在3年内完成上述项目的投资生产任务。
根据公告,本次意向协议的签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划投资总额60亿元,预计将在3年内建设完成。
而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天力锂能净资产为25.27亿元,远低于上述计划投资总额。
对此,深交所要求:
结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后续安排等,说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判断依据,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
关注函提到,根据公告,本次投资包括500万吨锂矿石采选项目、3万吨锂盐生产项目计划以及10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预计项目建成达产后,总产值达350亿元,锂矿采选及锂盐生产项目年产值200亿;锂电池材料年产值150亿。
深交所要求:补充披露各项目投资建设及达产的具体时间安排,结合上述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联性与协同性、行业竞争格局及门槛、项目投资立项、论证过程、公司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专业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储备、技术储备、客户渠道等,说明公司投资建设上述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本次投资决策是否审慎、合理,是否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及盈利能力。
补充说明上述项目是否为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结合前期勘探情况、项目涉及行业及上下游市场供求关系、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波动情况,说明项目预计新增产量、年产值测算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预测是否存在夸大性、误导性陈述情形,并针对相关预测补充提示风险。
说明项目建设及达产可能面临的问题及障碍,结合行业发展、市场竞争情况、产能消化措施等说明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V观财报”注意到,天力锂能3月12日晚还发布了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公告称,近日有媒体报道天力锂能与叶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相关新闻中,所称“该公司将在1年内投资建成装备容量达1GW全自动储能设备和年产10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系错误解读,双方合作范围未包含媒体中报道的“建设装备容量达1GW全自动储能设备”项目。
此前,天力锂能还拟通过收购将触角延伸至新能源上游产业链,但未成功。
2022年12月23日天力锂能公告披露,拟受让江西同安持有的鼎兴矿业约10%的股权和兴锂科技约10%的股权,拟受让股权的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矿石、锂云母、锂瓷石等的收储、选矿、加工。2023年1月30日,公司公告透露,交易双方无法就投资意向达成一致,投资意向经实质上终止。
资料显示,天力锂能成立于2009年3月,是专业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高镍三元材料、磷酸铁锂材料、聚合物电解质等。
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时,天力锂能报48.37元,跌幅2.38%,目前公司总市值58.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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