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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苏交科: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后,公司副董事长王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35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095%,其中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6,357,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78%。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几天收到公司副董事长王军华先生出具的《大宗交易转让苏交科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获悉王军华先生于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1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4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1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1%本次交易后,王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35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095%,其中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6,357,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78%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军华大宗交易2022年3月16日5.301,800,0000.1425%
王军华大宗交易2022年3月17日5.304,452,0000.3525%
王军华大宗交易2022年3月18日5.302,230,0000.1766%
王军华大宗交易5.308,482,0000.6717%

注:以上表格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王军华先生从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10,4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20%。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及表决权情况

本次减持前,王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839,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812%,其中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4,839,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39%。

王军华先生于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1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482,000股。

根据王军华先生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作企业等相关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合伙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符冠华,王军华关于放弃部分表决权及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之确认函》之相关约定,王军华先生有权在约定的部分表决权放弃承诺期限内优先转让已放弃表决权股份,并约定若通过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被放弃表决权股份,因受让方是特定主体,王军华先生将在珠实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未按照《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前提下,增加放弃同等数量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份的表决权,以确保被放弃表决权股份的数量在该等转让完成时不少于其在《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放弃表决权的最初股数5,100万股,但珠实集团事先书面同意王军华先生无需进行前述增加放弃表决权的行为的除外王军华先生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为已放弃表决权股份,但鉴于上述约定,王军华先生增加放弃本次交易同等数量的公司其他股份的表决权,本次交易后,王军华先生持有表决权放弃的股份仍为5,100万股

本次减持后,王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35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095%,其中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6,357,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7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王军华持股数量105,839,750持股数量97,357,75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8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7095%
其中:拥有表决权股份数54,839,750其中:拥有表决权股份数46,357,7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4.823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4.0778%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王军华先生出具的《大宗交易转让苏交科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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