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通知》,共五个方面23条。
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明确实行认贷不认房对已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商业银行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同时降低首付比例和商业贷款利率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落实全省首套房,二套房最低商业贷款利率的政策要求
此外,《通知》提到,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全市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60万元,每个县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经市县组织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此基础上增加10万元同时,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与第一套住房相同也允许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余额支付房款
通知还提到,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第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30%,每月最高还款额由占家庭月收入的50%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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