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现金分红0.23元。
相关日期
差别化红利转移: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的会期和日期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2年5月19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行年份:2021年。
2.分配的对象:
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859,946,895股为基数,每股现金分红0.23元,共计197,787,785.85元。
三。相关日期
四。配送实施措施
1.实施措施
除由公司自行支付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资金结算系统委托给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登记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派发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到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而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保管,待指定交易办理完毕后发放
2.自分布对象
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威盛通用工业有限公司,广州华都通用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投科技有限公司的现金分红由公司自行支付。
3.扣税说明
对于自然人股东和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101号),个人在公开发行转让市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满1个月(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公司分配股利时,一年内持股的个人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现金股利为人民币0.23元(含税),其股份转让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缴纳的税款,由证券公司和其他股份托管人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转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公司,公司于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对持有我公司股份的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及利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除后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207元QFII股东取得股息时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在按规定取得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对于投资于本公司a股的港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份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发放税后现金红利每股0.207元对香港投资者为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自行或委托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协定待遇,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后按已征税款与按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对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每股实际现金分红人民币0.23元(含税)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咨询方法
实施公司年度股权分配的协商方式如下:
部门:证券部
特此公告。
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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